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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05-09-26 发贴数 2764 精华贴 6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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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应掌握两类标准的知识,是指ISO9000系列标准中的质量管理(ISO9004-1)和质量保证(ISO9001~ISO9003)标准的知识。对这两类标准的基本知识已于本章第一节中作过详细介绍,本节主要介绍标准的内容和标准要求企业领导应承担的管理职责,分述于后。 特别需要提出和强调的是,不管是质量保证标准的哪种模式(ISO9001-ISO9003),还是ISO9004-1质量管理标准,都明确地规定了企业管理者(领导)的质量管理职责,虽然提法不一样,归纳起来不外两方面:一是亲自主持制订企业中长期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组织员工学习理解和逐级落实;二是主持建立质量体系和组织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实施管理评审和质量改进,以便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满足顾客对质量和服务的要求。 ISO9001~ISO9003:94质量保证标准的内容介绍 (一)标准内容结构的情况 三个标准的内容结构和序号完全相同,包括"前言,引言,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质量体系要求和附录A文献目录"。三个标准的"前言,引言,2引用标准,3定义"完全相同,"1范围,附录A文献目录"基本相同,稍有增删。第四章(4.质量体系要求)是标准的主体部份,ISO9001标准包含20项体系要素;ISO9002标准包含19项体系要素,比ISO9001标准少"4.4设计控制";ISO9003标准包含16项体系要素,比ISO9001少"4.4设计控制"、"4.6采购"、"4.9过程控制"、"4.19服务"四项要素,且有10项体系要素的内容比ISO9001标准要求要少,仅有6项体系要素与ISO9001标准内容完全相同。 ISO9001标准"4质量体系要求"包括的20项体系要素是:4.1管理职责、4.2质量体系、4.3合同评审、4.4设计控制、4.5文件与资料控制、4.6采购、4.7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4.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4.9过程控制、4.10检验和试验、4.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4.12检验和试验状态、4.13不合格品的控制、4.14纠正和预防措施、4.15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4.16质量记录的控制、4.17内部质量审核、4.18培训、4.19服务、4.20统计技术。 (二)ISO9001标准几项重点体系要素的介绍 由于ISO9001、9002和9003三个标准的内容结构一样,内容要求基本相同,故以ISO9001几项重点体系要求为代表进行介绍。 1."4.1管理职责" 该体系要素是供方领导者,主要是最高领导者(标准称:负责执行职责的供方管理者)应承担的质量管理职责和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4.1.1质量方针;4.1.2组织(包括3小款);4.1.3管理评审阐述如下: (1)主持制订质量方针目标,形成文件,并确保其各级人员理解和坚持执行质量方针。 (2)做好"组织"有关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a)决定组织机构,进行职能分配,规定组织机构和与质量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b)确定并配备企业运作所需的资源,包括物资、财力和人力资源; c)在领导层中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主持管理评审,批准管理评审程序文件,并按程序文件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4.2质量体系" 该项体系要素的内容分3款:4.2.1总则;4.2.2质量体系程序;4.2.3质量策划,比较完善。综合3款的内容对供方的要求是: A.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明确覆盖的产品,编有符合要求的质量手册。 B. 编制与本标准要求和供方质量体系相一致的程序文件;认真贯彻程序文件,组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3)为满足质量要求,供方应进行全面策划,编制质量计划,对质量控制、检验和试验(含程序、手段、技术、接收标准)、质量记录等,作出规定并形成文件。 3."4.3合同评审" 该项体系要素包括4款:4.3.1总则;4.3.2评审;4.3.3合同的修订;4.3.4记录。综合4款的要求阐述如下: 供方应建立并贯彻合同评审的程序文件,在投标或签订合同或接受订单之前,应对标书、合同、订单进行评审。通过评审,供方应明确合同等的要求,做到供需双方对合同条文认识和解释一致,供方有能力达到合同要求;评审应作好记录并保存。 供方应规定合同修改的程序,当需要修改时应按程序规定进行修改,并保证将修改的内容及时传递到供方内部的有关部门。 4."4.4设计控制" 该体系要素共包括9款要求。下边仅对"4.4.3组织和技术接口"、"4.4.7设计验证"、"4.4.8设计确认"三款作简要阐述。 (1)组织和技术接口 该款标准的原文"应规定参与设计过程的不同部门之间在组织和技术上的接口,将必要的信息形成文件,予以传递并定期评审"。为实现该项要求,供方有关部门应做到: a)编制"新产品设计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规定参与设计开发过程不同部门之间在组织和技术上的接口; b)将有关信息形成图样和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含工装设计任务书)、检验计划等进行传递; c)定期召开新产品调度会对组织和技术接口进行检查和评审。 (2)设计验证 设计验证是指在适当设计阶段,对产品设计中的设计、计算进行验证。例如机械产品的设计强度、制冷设备的制冷性能、产品装配的尺寸链等进行验证。标准推荐设计验证有四种方法,但最常用的有改变计算方法、变换设计计算人员和试验证实三种方法。 (3)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是94年版标准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供方首先应明确规定以什么方式进行设计确认。根据国内工业企业多年来的做法,以新产品样机鉴定的形式进行设计确认,符合标准提出的要求。 5."4.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和"4.12检验和试验状态" 该两项体系要素,从内容要求上有一致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供方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分辨形体相同而规格不同的产品,当需要时,标识还应具有可追溯性。"检验和试验状态"要求供方应将生产过程的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状态加以标识,以免将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两者都要求标识产品,前者只要求标识什么产品,后者不但要求标识什么产品,还要求标识出产品的质量状态。因而该两项体系要素的程序文件可以合并写成一个文件(也可以分开写成两个文件)。这样贯彻实施就可做到一举两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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