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废除信息产业部的立法权!_管理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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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石  [个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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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于2006-04-12 21:07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在上海召开的亚太城市信息化高级城市论坛上指出,中国信息化的首要障碍不是风险资本,不是人才而是制度方面,政府管制过多,限制创业精神。 
 
张说,应当废除信息产业部的立法权。这一观点引起包括信息产业部官员在内的学者、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激烈反响。  
 
  记者:为什么说审批制限制了中国人的创业精神? 
 
  张维迎:这是我碰到的真事,有人去注册网络公司,工商管理部门以“你的赢利前景不好”拒绝注册。这简直和一对情侣去注册结婚登记,民政部门说“你们的感情还没到结婚的地步”一样可笑。创业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审批制把本属于个人的权利转移给官员,剥夺了人们创业的自由。在美国,注册只要5分钟,香港是半天,深圳特区是两个礼拜。如果在北京也许是两个月。 
 
据说带“网”字的公司要信息产业部批。带“中国”、“中华”的字要部级部门批。只有改审批为注册按照国际惯例办事才对。  
 
  中国每一个政府部门都享有不受限制的立法权。政府部门经常随意地制定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规章制度,而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有法律效力。而仔细分析大多数规章制度除了增加该部门官员的权力与寻租机会有百害无一利,而且各种法规不明晰,实际解释权在官员手中。 
 
而他们知道规章制度越模糊他们的权力就越大。信息产业部规定办网络公司必须得到他的批准,这严重制约了信息产业的发展。吴基传部长说中国与西方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距。 
 
问题是谁妨碍了我们致“富”?不废除政府部门随意制定法律的特权,中国经济不可能持续增长。不废除信息产业部的立法权,中国信息化、网络化就没有希望。  
 
  记者:如何走出这个怪圈呢?越来越多的行业正产生这样的怪圈,如价格自律,如民航价格管制。 
 
  张维迎:我们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而政府管制正是计划经济时政府的本能。现在形势换了,但这种老本能时时会跳出来。政府应克制这种本能,要像戒毒一样戒掉政府管制。现在新技术出来了,政府第一个本能是怎么管起来。其实中国新经济最需要自由放任。没错,任何东西都会出问题,西方是无罪推断,任何人都可以创办企业。 
 
如果有欺诈,罚款是天文数字。而中国是一定要部门层层证明你是好人,否则就是坏蛋。这会扼杀多少创业精神!再说消费者上千万,企业上万,政府又如何管得过来?结果,我们管理体制越严格,诈骗越多,腐败越多。 
 
  我敢说,把大部分管制取消,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可以提高30%,腐败可减少50%。  
 
  记者:从经济学来说,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政府管理权力有自我膨胀的冲动。”如何控制呢? 
 
  张维迎:必须废除政府各部门随意制定法律的权力,取消谁都能在马路上拉根绳子就能向你收费的权力,代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而这些法律应适用所有经济主体。 
 
中国《公司法》规定合伙办企业无形资产的股权不能超过20%(现在把高科技企业增加到30%)如果我有一个好的创意和品牌,你愿出1000万占20%的股,同意我占80%,但《公司法》说不行!我理解《公司法》,这样规定是害怕国有资产流失。但国有资产流失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负责,怎么能由《公司法》来管!不能为了照顾盲人就把所有人的眼睛蒙上吧!  
 
  记者:新经济比拼之一是创业速度和数量,正如台湾创业投资公会秘书长苏拾忠所说:“为什么全世界年轻人爱到美国创业,因为他们有制度优势。 
 
一家高科技小公司总资本100万,如果有1000万资本要加入,创业者可以规定这1000万只占有10%股份,而创业者占90%(只要双方同意)。这在其它国家是不行的。所以,美国成为创业者天堂。”中国如不解决《公司法》这个问题,对新经济会有影响。


        




 三生石上旧精魂 赏月吟风莫要论 惭愧情人远相访 此身虽异性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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