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正在加速发展,城市建设与资金短缺的矛盾日渐突出。据测 算,“十五”期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大约需要投资1 0000亿元。显然,沿用传统的筹资模式,单纯依靠政府财政、银行贷款、企业自 筹等老办法,难以填补城建资金庞大的缺口。为了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城市基础设 施融资策略必须实现创新。 笔者就新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城市基础设施性质,确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1)由政府全额投资的非经营项目采取企业化经营模式。城市绿地、路灯等非 经营项目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但是由于其难以解决收费问题,私人投资难以涉足 ,这类纯公共品的建设与维护一直以政府财政为主。为了提高效率,政府投资的运作 也要引入竞争机制,按招标、投标制度进行企业化操作。为了节省开支,对非经营类 项目的维护,政府确定明确目标后,将具体计划的实施交给某些法人团体。政府要面 向社会公开招标养护作业单位,按照任务量核定作业费用,经费包干,超支不补。 (2)积极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类项目的投资与经营。当前,城市供水 、供气、公交等公用行业有一定的垄断性,这些公用企业由于垄断经营、机制僵化等 原因普遍存在业绩不佳、亏损严重、对市场反应迟钝等问题。市政企业运营效率的低 下,不但阻碍了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给城市政府背上了一个沉重的财政负 担。不盘活这笔存量资产,就无法使之产生增值效应,更谈不上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 循环。因此,市政行业的当务之急一方面是要深化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 换经营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营造竞争环境, 打破垄断,对可经营类项目,可通过公平、公开竞争的招投标办法采用有偿转让、委 托经营、参股、租赁、承包等市场运作方式引进多种投资主体。 (3)积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方式。对于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如海底隧道、城市地铁等),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对这类项目进行积极的投 融资方式创新是非常必要的。①ABS方式。即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大型项目 向全社会融资。②BOT方式。即通过建设??经营??转让的方式,走出一条大型 基础设施建设由私人投资经营的路子。BOT方式有效地减少了政府的主权债务,使 政府能腾出大笔资金支持其它公共项目的投资建设。 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1)发行市政债券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供给效率。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品 性质,政府对公共品的支出可分为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两类。经常性支出直接形 成当年的社会利益,以政府财政资金承担这部分支出,受益者和成本负担者是一致的 。资本性支出所产生的社会利益可能延续到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这部分支出不应以财 政筹资作为惟一的手段,而应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将成本分摊到今后的各个受益期, 让以后享受公共品利益的人也承担一部分偿还债务的责任,将有助于资源的配置更为 有效。因为如果当年的资本性支出全部交由财政收入承担,这就意味着让以后的人免 费享用公共品的利益,而让现在的人来承担这些公共品的全部成本,成本负担者与受 益者的错位性将会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 (2)发行市政债券能够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通过向资本市场发行市 政债券募集大量资金,将有效地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这对于吸引投资、增加就 业、繁荣城市经济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能 产生对投资品的大量需求,能引至其他相关行业投资的大幅增长,从而产生投资的乘 数效应。 (3)我国发行市政债券亟待制度创新。当前,我国市政债券的发行是不允许的 。因为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财政不允许有赤字,也不许举债。但是一些城市 政府面对城市建设资金的缺口,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变相举债的手段,如通过各类投 资公司、基金的名义发行债券,最终的责任者还是落到了地方财政头上。这种变相的 举债手段存在着种种弊端,导致显性和隐性借债剧增,债务管理失控。而通过资本市 场公开发行市政债券却能够较好地控制发债规模,把握偿债能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 加快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剧增以及随着我国分级财政体制的基本确立,城市政府获 得了一定的财权和事权?对市政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要求。因此,及时修改相关法规, 建立规范的债券发行制度对进一步拓展城建筹资渠道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