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活动 1.1、工段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例会和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环保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1.2、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1.3、各班组积极开展“一讲、二查、三遵守”制度。 1.4、各班组应不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不拘形式的安全活动。 2、安全设施管理 2.1、工段长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第一负责人;各班组要做好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落实到负责人,负责人负责安全、消防设施的维护、更换;并汇报工段。 2.2、劳保用品严格按公司规定发放。 2.3、工段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和“安全就是效益”的主导思想。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评比先进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2.4、班前、班中不得饮酒,严重者勒令退岗休息,按旷工处理。 2.5、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劳保品,带好并系牢安全帽,着装整齐。 2.6、对于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7、对于现场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发现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 2.8、对于公司或分厂下发的整改通知要及时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分厂,说明理由并做出整改计划。 2.9、切合生产实际,及时开展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2.10、对危险作业或高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11、对设备安全运转有妨害的卫生要及时整改。 2.12、对于消防设施管理要落实责任人,责任人责任所管理设施的维护更换,并做好记录。 2.13、当发生安全事故,20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及原因上报分厂并拿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2.14、危险品要有专人进行保管。 2.15、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附则: 1、本制度有水泥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解释权属水泥分厂。 2、本制度自2006年8月20日修改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