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业发展与信息经济学_管理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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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j  [个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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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于2006-10-29 21:38

  资产评估业在我国的发展虽仅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发展迅速。可是在评估执业过程中,恶性竞 争现象层出不穷,虚假评估报告也屡见不鲜,实务界和理论界人士都深感目前存在不少严重问题亟待解决。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即是资产评估业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作者历时三个月对上海市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调研和访谈,本文拟对资产评估业与信息经济学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些探讨。1999年资产评估全行业脱钩改制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实行以来,我国资产评估业又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到2003年底,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总数有3300多家;从事资产评估业的业务人员达6万人;评估机构也从原来依附于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变成一个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成为一个独立承担评估责任和风险的市场主体。但与此同时,在评估执业过程中,评估机构之间恶性竞争增多,虚假评估报告屡见不鲜,涉及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垄断性竞争早已取代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现象广泛存在。在信息不完全、竞争不完全的市场上,信息私有的存在造成信息的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欺诈、腐败和共谋等种种问题。目前信息不对称市场中就有证券、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市场。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里,市场参与者难以得到充分信息,市场功能是不完善的,常常造成市场无序、恶性的竞争态势,扰乱经济秩序。就我国资产评估业而言,恶性竞争的评估业不但不利于评估机构的发展和壮大,还损害到资产拥有方的利益,尤其还将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现代信息经济学理论 
 
  2001年,阿克洛夫、斯彭斯和斯蒂格利茨三位信息经济学家因“揭示了当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 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从三位信息经济学大师的代表理论中我们可以领略到信息经济学的精髓。 
 
  (一)柠檬市场理论 
 
  信息经济学家阿克洛夫教授就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对称信息(information asymmtries)现象建立了“柠檬市场”(themarke tforlemons)理论。阿克洛夫的论文《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 制》(1970)可以说是信息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一篇文献。该文指出,当产品的卖方对产品质量比买方拥有更多的信息,而同时买方又难以辨识产品的品质时,较易产生劣质产品会驱逐高质量产品的现象,从而使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持续下降的情形。该文以旧车市场为例,指出因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卖方清楚旧车的质量和价值,当买方无法通过有效办法确认旧车的品质时,市场竞争的价格机制将发生扭曲,质量好的旧车被挤出了旧车市场,市场上最终只剩下劣等旧车,造成“坏车驱逐好车”的现象。 
 
  (二)信号传递模型  
 
  信息经济学家斯彭斯教授发现劳动力市场同样存在“柠檬”现象;有关雇员能力的信息也可能是不对称的。雇员知道自己的能力,雇主不知道。斯彭斯在论文《劳动力市场信号》(1973)和论著《市场信号:雇佣过程中的信息传递》(1974)指出,雇员的教育程度可以成为向雇主传递雇员能力的信号。基于劳动力市场的研究,斯彭斯建立了斯彭斯模型job-market signaling),即信号传递模型。为了解决市场中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卖方可通过某种信号的选择,显示自己的品质类型,以便让买方识别。同样以旧车市场为例,在旧车市场上,旧车卖主在卖车时会提出周全的产品保修计划,以显示其服务品质。  
 
  (三)信号甄别模型  
 
  信息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教授则通过对保险市场、信贷市场、金融市场等的研究。提出了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并建立了著名的 “信息甄别”模型(screening)。斯蒂格利茨和罗思切尔德合作的经典论文《竞争性保险市场的均衡:论不完全息息经济学》(1976 )中指出,为避免保险市场成为“柠檬市场”,保险公司可以采用适用于高风险客户与低风险客户的两类不同保单:低保险金和低赔付率的保单和高保险金和高赔付率的保单。使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客户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合同。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可以通过不同的保险合同实现保险市场有效履行率的“分离均衡”。  
 
  二、资产评估业市场的“柠檬化” 
 
  资产评估业市场的柠檬化同样是由评估业中信息的不对称所引发的。资产评估涉及到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评估机构、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等各个方面。目前在资产评估机构与评估委托方之间、评估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评估机构内部等方面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 
 
  (一)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多种形式,如:资产评估委托方隐藏信息,评估机构隐藏信息,评估机构隐藏其行为等。 
 
  资产评估委托方隐藏信息,是指委托方故意隐瞒或编造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如隐瞒评估资产的抵押状况、虚增被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等。评估机构隐藏信息,是指在评估前评估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如:采用非正常报价或夸大评估机构的业务能力以获取业务等,评估机构隐藏行为则是发生在评估中的不规范行为,如一旦项目委托确定,评估机构不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财力,不进行现场查访,编造低质、虚假的评估报告等。 
 
  (二) 资产评估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对于目前这一信息还不够对称的资产评估市场上,政府的监管必不可少。而政府的监管职能还有待加强。评估机构往往认为政府监管不到位:有时越位,有时又缺位;评估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如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监管部门,都深感评估业内恶性竞争、虚假评估报告的弊端,也希望通过自律或他律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但监管部门发现,要彻底查处这一现象是件不易的事情:其一,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难以确认评估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二,现阶段资产评估业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完善,即使确认了违法、违规行为也难以找到相关的法律制度加以惩戒。也正是处于这样一种缺乏有效、严格惩戒的执业环境中,评估机构陷入了恶性竞争的恶性循环中。 
 
  此外,监管部门有时还存在不当的越位行为,尤其是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在国有资产的评估过程中,一些部门领导“发挥”长官意识和作风,直接干涉评估过程,甚至确定评估结果。对此,评估机构感到无能为力,导致评估信息失真。这也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明了目前的资产评估业市场尚未完全建立起真正的市场机制。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资产评估机构是个“资合”加“智合”的特殊市场经济组织,对机构职员的专业水平有明确的要求。其“人合性”的特点比其他一般企业更为突出,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机构员工的共同努力。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评估机构普遍存在一种“老板决断”现象,员工难以充分了解机构的运营状况。员工往往认为机构运营的好坏与自己无关,不关心机构的长远发展;机构老板似乎也无所谓员工的归属感,重大事项也很少告知机构员工。 
 
  对于机构内的核心员工,如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等,评估机构的老板也试图通过赠予股份的方式激励他们。但即便是评估机构中得到股份的小股东,有的也难以真正参与机构的运营管理,甚至连小股东最起码的知情权也难以得到保证。正是机构内部的信息不对称,难以培养评估机构员工的归属感,也造成评估业内人员的频繁流动,这非常不利于评估机构的发展与壮大。 
 
  (四) 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方与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的共谋行为造成评估报告的信息失真。这一共谋行为与证券市场上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共谋行为是类似的。资产评估委托方为了达到虚增资产、侵吞评估资产等目的,与资产评估机构勾结,共同制造虚假评估报告。一旦监管不力评估结果得以确认后,必然损害企业、企业员工、社会等多方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去年黑龙江乳业公司的MBO事件即反映了这一问题。2003年,黑龙江乳业公司原管理层拟收购本企业。聘用了一评估机构给企业的资产作价,评估 后企业资产价值为零。此收购方案遭到黑龙江省政府的否定。之后,黑龙江省国资委另聘请一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是4,100万元,最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以7,900万元整体出售给哈尔滨工大集团。毫无疑问,评估结果的差距如此之大,绝非评估技术的缘故。 
 
  资产评估委托方与评估机构之间的共谋行为不能简单的归罪于他们的道德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资 产评估业的监管不力是相关的。 
 
  (五) 评估数据信息的不充分 
 
  资产评估对评估标的价值的揭示是通过对信息的收集、鉴定和分析来进行的。目前在我国进行资产评估遇到的一大困难是很难获得评估所需的大量专业信息和综合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许多行业数据掌握在政府管理部门手中,他们要么强调保密,不愿轻易透露,要么索要高额费用,使人望而却步。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充分,使得评估师在鉴定和分析过程中产生遗漏或错误,从而得出与事实不一致的评估结果。评估风险就因此而形成。 
 
  三、资产评估业市场柠檬化的危害 
 
  (一)资产评估业市场柠檬化导致业内的恶性价格竞争,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 
 
  目前的资产评估业市场是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在这一服务市场中,委托人不清楚评估机构的能力,评估机构不清楚委托人评估的目的,或难以清楚掌握被评估资产的真实运作状况。当委托人难以辨识评估机构的真实能力时,往往以价格为主要标杆选择机构,这样极易出现“柠檬市场”现象。一旦评估市场发展为“柠檬市场”,必然会出现恶性竞争,甚至会造成高质量的评估服务与评估市场份额背离,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目前的资产评估业处于以恶性价格战为主要竞争特征的粗放发展阶段。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数量庞大,而资产评估业务相对有限,主动上门洽谈业务者寥寥无几,评估机构必须主动出击、寻觅评估业务。为了争取评估业务,一些评估机构不惜以高回扣为诱饵,打起“价格战”。据调查,目前甚至存在着一种这样的“潜规则”:即谁能拿到业务,谁就有权从收益中首先提成。按照项目的大小,提成率达到20%至50%,甚至更高。为了拿下项目, 某些评估机构甚至不计低估评估工作所需的正常成本和费用支出。 
 
  当资产评估业的竞争焦点是价格时,评估机构就难以做强、做大。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人数相对资产评估业的市场规模来讲并不少,但由于业内恶性价格竞争的存在,市场生、市场长的评估机构难以达到一定的规模。从而导致目前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增长快,但规模普遍较小。 
 
  (二)评估报告缺乏公信力 
 
  非正常的报价必然降低评估工作所需各项投入,包括必要的人工投入和信息投入的降低,这必然导致评估报告的低质量。 
 
  由于获取评估业务很艰难,处于强势的委托方不但可以随意挑选评估机构,还要求评估机构按对他们有利的方式进行评估,不达目的就不付款,不达目的就另选别的评估机构。在这种不平等的市场条件下,一些评估机构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不得不委屈求全。这样的执业环境必然造成资产评估业成为导致以恶性价格战为主要竞争特征的粗放式发展态势,也导致评估报告因此缺乏公信力。 
 
  (一) 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是从国有企业引进外资进行合资合作、以及国有企业改制发展而来的,有关国有企业的 
资产评估是我国资产评估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评估业作为价格发现机制的补充在国有经济的改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评估执业还不够规范,在某些情形下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国有产权的变动过程中,国有产权的实际控制人即评估的委托方有可能与评估机构勾结,根据自己的目的进行虚假评估,如通过低评国有资产实现资产转移、高评国有资产造成企业虚假盈利等,这类作假手法不胜枚举。不当的资产评估环节已成为国资流失的一个重要途径。  
 
  当然,资产评估环节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不能单纯简单归因于评估机构的不当作为。由于国有资产不同于其它资产,是公共产权性质的资产,容易产生产权不清的弊端。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和权责不明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评估过程中的流失。产权管理的改革涉及到更复杂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但资产评估业中存在的不规范处也难辞其咎。 
 
  各级政府已关注到资产评估环节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此,上海市国资委在2003年就制定出《上海市重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实施意见》,强调在国有经济改革与重组过程中,应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在资产评估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允,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海市国资委为规范资产评估操作、增强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的透 明度,特组建了上海市重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委员会。 
 
  四、有效发挥资产评估业与政府监管的信息 经济学效能 
 
  由于资产评估业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现象,政府监管就尤为重要。为了促进资产评估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监管部门可以从增强信号传递、加强信息甄别等机制向市场有效地传递信息。有效的信息传递和信息甄别机制不但会丰富资产评估市场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并且能够鼓励评估机构更加规范地执业,从而减少因评估信息不对称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的危害,并提高资产评估业的社会公信力。 
 
  (一)政府监管部门引导和规制评估机构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经过脱钩改制,大多数评估机构逐渐切断了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从业人员、资金等方面的关系,改制成为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出资、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当机构资产不足以清偿机构负债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我们知道,资产评估业绝非仅仅是市场交易活动中一个一般性的中介服务行业,资产评估行为在国企改革、证券以及金融等领域中,还影响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关系到经济能否健康发展。评估机构除了承担其评估专业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很强的社会责任,不仅要为委托方服务,也要为社会公众服务,并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应引导和规制评估机构组织形式,向有限责任合伙制发展。 
 
  有限责任合伙制是一种保留普通合伙制的主要特征,又不强调从事经营的其他非违章合伙人责任的新型合伙制,国际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与欧洲国家基本都采用这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合伙制的特点是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的承担可以督促资产评估师谨慎执业,严格自律,不得肆意造假。这样一种权责对等的组织制度有效地约束了执业人的行为,大大保障了相关者的利益,同时也能增强资产评估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政府监管部门加强机构等级管理,建立注册评估师分级管理制度 
 
  目前上海市等地区对资产评估机构已实施了等级管理制度。至2004年底,上海市共有资产评估机构62家,其中,A级9家,B级41家和C级12家。评估机构分级标准是:A级机构,年营业额达到500万,注册评估师人数在20人以上;B级机构,年营业额200万到500万,注册评估师人数在12人以上;C级机构,年营业额达到100万,注册评估师人数达到8人。A级评估机构可以从事证券业务,B级和C级机构不可以从事证券业务。每年上海市资产评估业监管部门对各级机构进行考评,一旦发现违规或不达标的现象则给予降级处理,甚至取销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 
 
  评估机构的分级管理有利于评估机构执业的规范化,形成资产评估业有序的竞争态势。相比之下,资产评估师的管理稍有滞后。一旦取得执业资格,资产评估师之间的差别很难区别,使得资产评估师产生了一种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心态。为此,我们建议对资产评估师也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参照国外价值评估业的管理经验,将评估师分为若干等级,如资深和非资深评估师等。分级的标准就是评估师的业绩、执业年限等。若可能,也可设立相应的等级考试。美国资深评估师的要求是:通过有关的考试、评估实务经验在5年以上并经评估师协会组织的推荐等。我们也可以采取相似的做法,根据评估师执业业绩、执业能力和执业道德水平等确定资产评估师的等级。同样,评估师的等级也可以实行动态管理,能上能下。我们相信,资产评估师分级管理的举措必然会提高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道德。 
 
  (三)完善监管机制及建立惩假褒真机制 
 
  目前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政策分散在多个法规、政策文件中,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不统一。统一的价值评估法律迟迟不能出台。中央一级立法上的缺位使得地方政府也难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惩戒违规机构和违规个人。我们亟需完善资产评估业监管的法律与法规。 
 
  (四)建立、健全资产评估业专业信息提供源 
 
  行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充分的信息提供。目前 在中国进行资产评估遇到的一大困难就是很难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而准确的市场信息资讯的充分提供才能促使建立完全公平、公开的估价体制,并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在访谈中,评估机构普遍提出执业评估中很难获得相关的行业数据。我国已加入WTO,政府部门的运作也应增加透明度。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亦应趁此机会进行改革,包括开放信息资讯的渠道,鼓励成立私人的市场资讯公司等。 
 
  (五)加快资产评估市场的开放进程 
 
  目前资产评估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实行的是个人与机构双重执业资格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产评估市场的恰当发展。以上海为例,近些年来上海市几乎没有增加新的资产评估机构,形成资产评估行业的封闭发展。A级机构形成相对垄断优势。虽然有机构等级有上有下的规定,但还未形成充分竞争的准入与淘汰机制。这不利于资产评估市场的活跃和评估机构竞争力的增强。入世后,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将按照“国际惯例,国民待遇”的原则对外开放,实力雄厚的国际性价值评估机构和咨询公司将纷纷进入我国资产评估市场布点设网,全面参与竞争,从而抢占国内资产评估的市场。在目前的不长的过渡期内,我们要加快资产评估业市场开放进程,提高我国整个资产评估业的市场竞争力。 
 
  行业的良好发展需要规范、公平的竞争环境。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应适当调整评估机构总量控制的既有政策。在规范的前提下,逐步允许国内个人及境外机构在上海设立机构和增设分支机构。通过开放,引进竞争机制和竞争动力,提高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评估竞争力,以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评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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