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_关于员工合同的问题??_管理职场
学习.交流
专业源于专注
www. onlyit. cn   
学习交流 文件下载 手册资料 交流QQ群

    

 27  1/2   1  2  >  >|  
作者
内容
kingwmy7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1-26
发贴数  114
精华贴  5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发布于2008-01-11 13:51

 我个人现在碰到一个问题,像和财务这样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常都是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辞职,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今天提出辞职第二天就走人,造成公司的账面因为没有人接手显得非常的混乱,我想询问大家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来限制这些不负责任的员工呢??


        


三生石  [个人空间]
QQ名  Meng


注册  2005-09-20
发贴数  7383
精华贴  14
原创贴  6
来自  杭州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2»发布于2008-01-11 14:30

 
避免发生这种是上策。 
发生了双方协商是中策。 
协商不好司法解决是下策。


        




 三生石上旧精魂 赏月吟风莫要论 惭愧情人远相访 此身虽异性长存 

kingwmy7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1-26
发贴数  114
精华贴  5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3»发布于2008-01-11 14:43

可是企业不能为了一个员工而去打官司吧! 
员工既然要走和他们协商我想作用不会太大,一般都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三生石  [个人空间]
QQ名  Meng


注册  2005-09-20
发贴数  7383
精华贴  14
原创贴  6
来自  杭州
状态  正常

级别  版主
#4»发布于2008-01-11 14:56

 
这边离职手续没办完对方公司签约是违法的,很多情况下对方公司都不见得会签约。


        




 三生石上旧精魂 赏月吟风莫要论 惭愧情人远相访 此身虽异性长存 

kingwmy7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1-26
发贴数  114
精华贴  5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5»发布于2008-01-11 15:38

可是因为员工什么在我这里都没有抵押,不办完手续又能怎么样?! 
感觉现在对公司的利益越来越没有保证了!犯难!


        


haoch1968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2-05
发贴数  1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6»发布于2008-01-11 16:41

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不可以用扣工资或扣证件的手段来限制,所以只能是加强内部控制. 
如果是财务部的一般员工,因为他不负责全面,可以考虑工作内容的交叉,和主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 
如果是财务部的主管人员,则在合同中加强这方面的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发生这样的问题,将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另外,员工这样做,可以采取不办理离职证明的方法,限制他到其它单位工作.如果其他单位还录用他,就直接将二者都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聂泉金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2-25
发贴数  15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7»发布于2008-01-11 18:10

我觉得: 

5个问题............ 
什么 
什么时候 
为什么 
那里 
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 
■为什么会这样?■


        


kingwmy7  [个人空间]


注册  2007-11-26
发贴数  114
精华贴  5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8»发布于2008-01-12 09:30

楼上的朋友看来你是没有干过人事工作,这种现象在那里都有,人是不会在一个地方安逸一辈子的,而且企业可能也不会给这样的机会!所以问题是双方面的!


        


noah80711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2-17
发贴数  4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9»发布于2008-02-17 10:42

和员工搞好关系,表明公司态度:有意见可以提,但辞职一定要打招呼,公司不作阻拦。


        


leo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2-15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上海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0»发布于2008-02-20 17:24

没有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就去了另外一家公司.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新单位不能录用他,否则给原单位产生损失是要赔偿的. 
支持6楼朋友的建议,寻求法律的援助. 
当然这要看,你为了这个人做出这些举动是否值得,是否会因此造成精力牵涉过多,损失更大?


        


宋词  [个人空间]


注册  2005-10-11
发贴数  10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贵宾
#11»发布于2008-02-23 16:51

我认为用法律来决解这样的问题得不偿失,建议营造良了的员工关系最为重要,其次是加强内部管理,预防措施要到位!


        


weijingting815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3-06
发贴数  3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广州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2»发布于2008-03-06 03:46

如果出现的这样的情况,合同中没有写吗?那事先也应该讲清楚条件,楼主下次要注意了哦,呵呵 加油!


        


天下管理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2-23
发贴数  21
精华贴  2
原创贴  1
来自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3»发布于2008-03-08 22:57

解决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办法: 
1、加强企业的用人制度,要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说明离职前的一此情况以及怎样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约定经济补偿协议。


        


潇洒一哥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3-05
发贴数  7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广东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4»发布于2008-03-09 22:49

劳动者如果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


        


kinglei2008  [个人空间]


注册  2008-03-14
发贴数  5
精华数  0
原创贴  0
来自  深圳
状态  正常

级别  会员
#15»发布于2008-03-14 21:06

看了上面的回答,,好像大家基本都站在工厂的立场上想问题。不妨换个角度想下。 
是人都有感情,如果一个办公室员工能够为了新的工作突然辞职,我想本工厂多少在用人或是企业文化是有不好的地方。如果企业从上到下能够 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对员工多些关心、爱护可能这种问题发生的机率会少很多吧。但是如果真的有这种现象。最好在这个岗位上都能设立储备梯队。至于别的说扣证件呀,抻工资 呀,,甚至上法院呀。 
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我的意见。企业凭良心对员工。。。。。。。


        




书犹药也!善读则可以治愚。


 27  1/2   1  2  >  >|  

登录后方可发贴


[ 电话: 0571-85462761 王先生 QQ: 124520435 加入软件QQ群 - 杭州 - 浙ICP备19051128号-1 网安 33010402003225 ]